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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于工作需要,个月我一共向四个部了信息公开。也是人生中第一次。去以简单,不就是找到相关部门说我要知道什么什么,然后方“——”抱出来一叠料,翻对应条目,复印,收好走人么。

想不到,四个部全部了我软钉子,或者硬子。

要么高傲地直接“没有公开的理由”,要么支吾其词顾左右而言他,要么需要领导再作决定,要么就是需要征求第三方企的意——且征求意没有期限。形形色色。仿佛言的迷

比如在保局,我申公开某金矿监测井的水信息,掌握的料最全,自己找企要。

,企业资料全不全,与我无关,因他没有答复我的义务,但是政府有答复我的义务,所以我只跟政府做信息公开申

方又个企是省、州保局在管,他那里应该有,这类资料我一般不掌握。

经过几次信息公开申量,我发现一个律,就是方很用“应该”、“一般”、“可能”、“估这类词语雾弹,洋溢着欺和腐的气息。稍加详细方便口无言。

于是我追,所以个信息在州里,而个你属地管理的企,它的地下水监测信息你一无所知,是这样吗

他立刻表示否然“一无所知”他无法承,但已以不掌握信息拒了我。怎么呢?不正面回继续叨咕他那套充不确定性的话语术

以下述两件事。

故事1——
南安局 “我没有公开的理由”

于2016年10月下旬,开展嘉陵江上游铅锌矿产业调查。从甘肃陇南市到西凤县脉集中,大大小小的铅锌矿十分密集,很多地方可以“有沟皆尾”,站在山一眼望去,河谷两的山沟沟里,一五六个尾矿库沿河分布。秦岭地区属于季气候,夏季多暴雨,易山洪、泥石流。尾矿库存在安全患。在我逐个走访,也确了一些溃坝、泄露的例子。

最近的一个重大案例是南市西南锑业矿库泄露事件。2015年11月23日,锑业排水井拱板破脱落,2.5万立方米的含及尾水流入河道,造成西和境内太石河至四川广元市境内嘉陵江与白江交汇处,共计约346公里河道、部分区域地下水井锑浓度超,并染部分田。

此后一年,整治尾矿库为陇南市政府的等要。《南日公布了境内142座尾矿库的所属公司、负责人等信息。由于尾矿库存安全、保等患,事关重大——我到几村庄的头顶上,就着一个尾矿库,一旦溃坝,整村将被淹没,两江去一直努力申全国尾矿库信息的公开,让这人所知的危入公众野。

南市就是么一个尾密集的典型区域。推其尾矿库信息公开,尤重要。我需要知道,有多少个潜在的星?此,我在10月31日来到南市安局,向其当面申矿库信息公开。《南日》此前已公布了所属企系人等信息,我需要了解更多的基本信息,如容、服年限等。

(陇南市铅锌矿资源丰富,仅政府公开就有142座尾矿库。这是位于成县黄渚镇的四座尾矿库。这一带处于西成矿脉腹地,尾矿库密集。)

,等到下午开始上班,我公室,被告知不在。工作人员态度很好,端来茶水,坐在沙上等待,而也聊几句。他们说,自从星出事后,一年他们净忙尾矿库了,142座尾矿库逐一排把局里的会室拆了,花了1000多万,专门做尾矿库位移的数字控系

都是问题,我能怎么?”么多疼的尾矿库。一位工作人员叹口气:“就是把一个炸药库放在你头顶,随会炸,火索不在你手中,在企的手中。你睡着睡着,不知道人家什么候点着。”

看到他提起尾矿库时,辛酸又略委屈的表情。我也有些心疼。坐了大概半个多小,局长还没来。位工作人大概于忍不住了,,如果局一直不来怎么

我便把已填写好的信息公开申表格他,,那就按照表格上所述内容答复,并在15个工作日内来函回复我

位工作人立刻叫来同事,,把他们带那里。

位副局长赵全民是否负责信息公开,我不知道。也他是那日唯一当家的副局吧。口音很重,回答短。

们说明来意之后。他果断拒:“个不能公开。”

“不能公开的理由是什么?”我

出吃惊的表情。“不能公开的理由就是不能公开的理由啊。没们说。你是什么民间组织,要拿出函件。”

所幸我早已准好全部材料。在他的手里,不有安监总一格式的信息公开申表,有重民政局布的机构文件复印件、机构法人代表信息等。他低看了几眼。又要求必局来函,他才能接收。

我有点火。,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,根本不需要什么属地安局来函,作一个公益机构,一个公民,只需要填写那信息公开申表足矣。

位局的种种表我感,他大概不知道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”何物。后来干脆,你上国家安监总局要去。

我只好,我向安监总局申请过,但是属地安局的信息最全。

“你走哪个,就去哪个。”我立刻他的“机智”所折服,反真快啊,于“属地”概念活学活用。他,“安全问题可以下去调查,你去各,按照安全生法,是属地管理。我只是上下达的中间环节。”我也是开了眼界,原来因局在,市局就什么都不掌握不负责

我反,我的地方也申了尾矿库信息公开,怎么的市局没有说过这样的理由,只有你这样的理由?

他一手,“行了行了。”再不答腔。

最后的最后,我又一次他,不公开的理由是什么。他仍持:“我没有公开的理由。”想了想,“理由就是企名称或者什么,经济方面的秘密。我不方便公开。”

我本想,企名称早已公开在《南日》上。但他已明流露出厌恶之情,也无法再做更多有效交流。只好告辞。

故事2——
保部 答复可以无期限

10月14日,我向保部申公开某煤制油示范目的环评报。就在答复期限的最后一天,保部来告知。收到,我很高竟是第一次到答复,信息公开重拾一信心。果信上: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,行政机关认为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秘密、个人私,公开后可能害第三方合法益的,面征求第三方的意。因此我位将面征求建设单位意后再予以答复。

我的第一反是,如果企无理由地加以拒呢?“是否害第三方合法益”做出合理判断呢?

很多疑惑。但是从第一个号开始解决——答复期限是什么候?

同事天然开始翻公室那本厚厚的保法大全。研究了半天。发现虽然信息公开答复期限是15日,但另有一条定征求第三方意是不在内的。也就意味着,法律上可能存在漏洞,没有定企回复的期限。

也太扯。就打电话问环保部的人,何能收到第三方回复,方答复,他回尽快催企,但个没有具体限。

:“如果企子不回复,我就要等一?”然而并没有得到电话的正面答复。

后来我又,如果我重新申一次,要求公开除涉密以外的部分,是不是你就必须给我公开了?

方答,是要征求企们对涉密和非涉密部分做剥离。但并不保证对方一定会我公开。

我怎么变换方式去,如何才能我确定答复,方均太极以,我也会催企的,但个无法确定云云。

觉讽刺。白黑字法条上的信息公开,和实际中的完全是两个世界。前者略、确。后者在前者的字句空洞之,塞了各种似是而非的言,五光十色的可能性,辞藻的迷魂总结于法律明确定了必公开的某信息,政府会公开;而大多数是没有明确写必公开的信息,竟法律不可能把所有需要公开的信息一一列出,那么方就可以有各种理由来拒公开。就像天然的,此事关在于法律的解释权公开信息的性定。

可惜种“解释权”依然方面地掌握在政府手中。

(作者曾任财新环境与科学记者,现就职于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,这是一家专注于工业污染防治的环保公益机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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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令钰

孔令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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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财新环境与科学记者。现从业于环保NGO。自由撰稿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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